加快发展物业服务业 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楼市那些事-商丘 2021-01-06 23: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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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快发展物业服务业,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小区是每个业主长期生活的空间,物业的管理情况直接关系到业主的生活质量,为了提升业主的生活品质,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快发展物业服务业,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通知表示,街道要建立健全居住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制度,积极推动业主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办理业主委员会备案,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在管项目周边老旧小区,并依法依规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

业主大会可授权业主委员会行使一定额度内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支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决策权力。优化维修资金使用流程,简化申请材料,缩短审核时限,加快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维修资金监管,每年披露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方便业主实时查询,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侵占挪用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多次催交仍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可根据管理规约规定的相应措施进行催交,探索将恶意拖欠物业费的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业主委员会在决定物业管理有关事项前,应公开征求业主意见,并报告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业主大会可授权业主委员会聘请专职工作人员承担日常事务,明确工作职责和薪酬标准,探索建立业主委员会换届审计制度。

业主委员会每年向业主公布业主共有部分经营与收益、维修资金使用、经费开支等信息,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业主委员会作出违反法律法规和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的决定,街道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撤销其决定,并公告业主。业主委员会不依法履行职责,严重损害业主权益的,街道指导业主大会召开临时会议,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加大对业主委员会成员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通知指出,要推动城市管理服务下沉。及时查处物业服务区域内违章搭建、毁绿占绿、任意弃置垃圾、违反规定饲养动物、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公共和消防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明确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运营单位服务到最终用户,落实专业运营单位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相关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责任。

畅通居民投诉渠道,健全12345热线投诉转办机制,提高投诉处置效能。加强物业管理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基层综治中心和网格员作用,积极促进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通知强调,要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服务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加强人员车辆管理,定期巡检和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做好绿化养护,协助规范垃圾投放并及时清扫清运,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居住品质,打造优秀物业服务项目。发挥物业行业协会作用,编制物业服务标准,规范从业人员行为。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兼并重组,推动物业服务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物业服务价格主要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服务价格,可根据服务标准和物价指数等因素动态调整。提倡酬金制计费方式。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公布物业服务清单,明确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物业行业协会要监测并定期公布物业服务成本信息和计价规则,供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物业费时参考。引导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合同约定物业服务价格调整方式。物业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由有定价权限的价格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制定并公布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通知表示,要加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能力建设。鼓励物业服务企业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提升物业智慧管理服务水平。采集房屋、设施设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数据,共享城市管理数据,汇集购物、家政、养老等生活服务数据,确保数据不泄露、不滥用。依法依规与相关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应用。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以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为支撑,通过在电梯、消防、给排水等重要设施设备布设传感器,实现数据实时采集。建立事件部件处置权责清单,明确处置业务流程和规范,实现智慧预警、智慧研判、智慧派单、智慧监督。

促进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幼、家政、文化、健康、房屋经纪、快递收发等领域延伸,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居住生活需求。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提供定制化产品和个性化服务,实现一键预约、服务上门。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养老、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务,可依规申请相应优惠扶持政策。

通知中指出,要建立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设立物业服务信息监督公示栏,可同时通过网络等方式告知业主公示内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家政、养老等服务业务也应对外公示,按双方约定价格收取服务费用。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公示收费项目以外的费用。

建立物业服务信用评价制度,制定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建设全国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根据合同履行、投诉处理、日常检查和街道意见等情况,采集相关信用信息,实施信用综合评价,依法依规公开企业信用记录和评价结果。依据企业信用状况,由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授予信用星级标识,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强化信用信息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应用。

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登记注册信息部门共享,探索建立健全物业服务合同备案、项目负责人备案制度。完善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制度,加强招标投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和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引导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征求街道意见的基础上,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对严重违法违规、情节恶劣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清出市场。

小区是我们长期生活的地方,物业是提高我们生活质量的主力,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工作落实。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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