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助力商丘高质量发展

楼市那些事-商丘 2020-05-25 17: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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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的话 今年3月31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批准〈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决议》,批准《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0年4月20日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进行公布,2020年4月30日起施行。《条例》是我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域排名前列部专门性地方法规,

开栏的话

今年3月31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批准〈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决议》,批准《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0年4月20日商丘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进行公布,2020年4月30日起施行。《条例》是我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域排名前列部专门性地方法规,针对市场主体最关心关注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对监察、司法、执法、行政管理等职权的行使进行法治化规范,从法律高度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予以明确,较大程度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标志着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法治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必将开启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崭新篇章。

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更好地推进《条例》贯彻施行,即日起,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和商丘日报社联合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各县(市、区)委书记、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发表署名文章,谈如何打造宽松、包容、亲商、助商、安商的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助力商丘高质量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示范区党工委书记 何振岭

《商丘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我省排名前列部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的地方法规,走在了全省前列,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工作提供了借鉴和示范。下一步,示范区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商丘高质量发展,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商丘绚丽篇章贡献更多力量。

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全面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建立“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再造审批流程。目前,示范区已全面启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1.8万平方米的行政服务中心已启用,设置窗口43个,已提出排名前列批行政许可110项、服务事项78项划转进驻事项清单,真正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让群众享受更加便捷的政务服务。

营造宽松有序的企业经营环境。一是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全区1442家企业受益享受了阶段性延长税费优惠政策,完善有利于物流配送便利化的政策措施,探索实施工业“标准地”制度,完善配套优惠措施。二是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依法查处各类涉企违法违规收费,持续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积极推进电子退库、更正、免抵调业务,稳步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三是改善企业融资服务。联合金融机构整合设立产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企业项目跟进投资、科技研发和新产品产业化推广。四是搭建银企对接平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优化信贷结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对企业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营造亲清新型的政商关系环境。一是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搭建政企制度化沟通平台,22个处级干部联系52家规模以上企业,定期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分析生产经营形势,帮助解决问题。鼓励企业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讲真话、谈实情、建诤言。二是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建立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打消党政干部在与企业家交往过程中的顾虑,推动正常交往、真诚交往,贴近服务企业,全面营造清新政商关系。

营造重商安商的社会保障环境。一是完善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出台《完善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对干部服务企业、破解难题、先行先试过程中造成的失误给予容错。二是弘扬企业家精神。落实支持企业家发展政策措施,制定涉企相关政策时鼓励企业家积极发声,激发企业家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对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适当予以褒扬,对企业家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失败给予更多宽容、帮助。三是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突出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主导地位,积极引导社会组织、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参与,推动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完善公共服务需求反馈表达机制,开展公共服务质量检测和结果通报。

来源:商丘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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